音高(Pitch):一物體快速「振動」(Vibration),能產生音高。換言之,任何聲響皆是由物體的震動所產生。在唱歌時,我們能感受到聲帶的震動,在拉奏、吹奏或彈奏樂器時,我們也能感受到樂器在震動。為了更精準地描述,人們以「赫茲」(Hz)表示一物體(聲帶、琴弦、樂器琴身、音箱或其他任何發聲體)每秒震動的次數。也就是說,「赫茲」與樂器上所演奏的「音高」,能彼此換算。例如:鋼琴上的中央La為440Hz。
由於音高是構成音樂的要素之一,而一架鋼琴上的包括88個鍵盤,至少能演奏88個不同的音高,為了指稱不同的音高並提升溝通上的方便,人們於是將不同的音高加以命名。音高,依照應用範圍之不同,可分為「唱名」、「音名」與「絕對音名」。
人聲的音域雖大約包含十度或更多的音程,然而只要透過適當地應用與安排,仍可盡可能締造旋律的張力與樂曲段落。這邊,想請朋友們聆聽本文作者的一首寫給中提琴與鋼琴的小曲,主旋律的音域只有使用一個八度音程,大約是唱名與音名最常用的範圍。
一、唱名(Singing Names)
唱名:由於較容易在演唱時邊唱邊發音,故稱作唱名。唱名能指涉不同的「音高」,在口頭表達上相當方便。唱名包括:Do、Re、Mi、Fa、Sol、La、Si與高音的Do。然而,在文字書寫上,由於唱名包含至少兩個字母,故較不方便,因此人們在文字書寫上更傾向於使用「音名」,而非唱名。
二、音名(Note Names)
音名:一般用大寫之英文字母來表示,能指涉不同的「音高」。音名包括:C、D、E、F、G、A、B與高音的C。
由上述可知,對於大多數物樂器而言,在高音C以上還能演奏更高的C ,這使得人們在溝通上將產生不便,為了減少溝通時發生誤會,人們在文字書寫上則最常使用絕對音名。例如:在鋼琴上,我們可以找到至少八個不同音高的C,因此我們需要使用絕對音名來更精確地指涉不同的C。
音名的用途很廣,可用來指稱小提琴的四條弦(I、II、III與IV弦),即E、A、D與G弦。此外,許多移調樂器也會使用音名來說明其移調之情形,如:F調法國號、降B調單簧管與C調短笛等。
三、絕對音名(Absolute Note Names)
- 絕對音名:由一個英文字母以及一個阿拉伯數字所組成,能最清楚地指涉位於不同音高但音名卻相同的音,絕對音名是目前最普遍使用之描述音高的方式。
- 系統一:傳統上,在低音譜表中,第二間的c,是小寫字母區與大寫字母區的分界。
- 系統二:現行更常用的絕對音名,用一個大寫英文字母搭配一個數字來表示。鋼琴最低音為A0,大提琴的C弦能拉奏其最低音為C2,鋼琴之中央C為C4。此種系統常用於現行許多樂譜製作軟體與電腦音樂軟體(如:Max)中。
- 絕對音名的應用範圍也很廣,在探討音程、旋律與和絃時,將會使用絕對音名。
補充:在描述音高之確切位置時,「赫茲」又比「絕對音名」更加地精準,但由於各個音高在以赫茲表示時,數值常出現小數點,較為不易記憶,故在一般溝通上仍以上述三類最常用,即「唱名」、「音名」與「絕對音名」在溝通上較為方便。
要 點 回 顧
1.「唱名」適合用於演唱,「音名」與「絕對音名」則適合用於文字書寫時的溝通方便。其中,絕對音名較音名更能顯示音高在不同音域中的確切位置(絕對位置)。
2. 「赫茲」與樂器上所演奏的「音高」,能彼此換算。例如:鋼琴上的中央La為440Hz。
3. 在熟悉唱名與音名後,未來在判別音程、和絃或更複雜之音樂結構時,將會更加方便。
到其他不同的樂器也有機會演奏出相同的音高。例如:長笛、單簧管、大提琴、小號、傳統琵琶與鋼琴皆可以彈奏出震動頻率為440的La。
